高雄男酒駕滑板車喊「速度不快」想脫罪 法官打臉判2月
高雄一名莊姓男子酒後心存僥倖,以為騎電動滑板車不算酒駕,他酒後直接騎著電動滑板車在鼓山區裕誠路亂竄,被警方攔查時渾身酒味,呼氣酒測值高達0.48毫克,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莊男辯稱,電動滑板車最高時速僅25公里,算是「低速個人交通工具」,但法官認為滑板車是靠電動馬達驅動,不同於單純人力工具,一旦發生事故一樣會造成傷亡,仍依公共危險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