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7 月 17 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 7 月 17 日公告:为进一步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俗称“豪车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 号)第一条中超豪华小汽车征收范围调整为“每辆零售价格 90 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含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63 号)规定的超豪华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相应调整。

对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没有气缸容量(排气量)的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二、对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 号)第三条中的零售环节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与购车行为相关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以精品、配饰和服务等名义收取的价款。

四、上述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自 2025 年 7 月 20 日起执行

IT之家查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 号)原文件发现,第一条中原本的征收范围是“每辆零售价格 130 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也就是门槛从 130 万元下调到了 90 万元

此外,2016 年的原文件规定,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为 10%。此外,“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新文件提出“对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也就是说,如果车主未来购买 90 万元的汽车(不含增值税),卖新豪车的店需要交 9 万元的消费税,卖二手车的车主不用交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