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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邵琇珮「認罪態度良好」 判1年3月緩刑3年
快訊/邵琇珮「認罪態度良好」 判1年3月緩刑3年
2026-03-26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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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今(26)日就京華城案宣判,其中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被控涉犯圖利罪,檢方審酌其犯後態度良好,且在偵查中自白犯罪,並適用《證人保護法》減刑,原求刑5年,依法遞減至1年3月、並建請宣告緩刑2年;法院一審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年3月,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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