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哭窮求降保金 自爆向前經濟部長張家祝借3500萬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今(26)日遭判圖利罪10年、併科罰金2000萬元,稍早開強制處分庭,針對是否調整交保金、電子腳鐐及出境限制等措施進行攻防。沈在2025年7月透過律師聲請具保停押後,北院原裁定以1億元現金加上2億元保證書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配戴電子監控設備。全案今天下午宣判後,合議庭立即召開強制處分庭,決定是否調整交保金額及強制處分,沈慶京出庭時「火力全開」陳述,不僅強調自己無逃亡動機,還大談人生奮鬥史與財務困境,試圖說服法官調降交保金額。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