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逼女同事「做愛15次」當封口費 否則告訴男友:我們上過床
高雄一名唐姓男子不爽女同事跟他上床後,又不願跟現任男友分手,竟威脅對方要「做愛15次」當封口費,否則就把兩人發生關係的事告訴女方男友。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妨害自由罪,判處易科刑4月,須賠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