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回收32元電鍋送拾荒婦 檢方、清潔員不上訴...一審判刑確定
北市1名黃姓清潔員因將殘值僅32元的舊電鍋轉送給拾荒阿嬤,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院歷經約2個月審理後,於去年12月2日宣判,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士林地檢署經研議後決定不上訴,被告亦未提起上訴,全案將依一審判決結果確定。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