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委會30日針對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邀請金管會、央行等相關部會進行專題報告。(圖片來源/國會頻道)

玉山金控(2884)擬併購三商美邦人壽(2867)一案於光復連假時被市場傳出雙方已接近達成協議,消息曝光後,兩家公司股價27日立即波動,玉山金股價下挫、三商壽則大漲,但市場對遲遲未發重訊產生使交易人「摸黑交易」等質疑。

對此,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30)日出席立法院備詢時表示,金管會已要求證交所了解相關公司情況,並面對立委質疑時,他也強調金管會「不是路人甲」,並請證交所查明後對外說明。

重訊時機遭質疑「摸黑交易」,彭金隆:已交由交易所查明

外界質疑焦點在於,傳聞自25日起陸續出現在媒體與市場間,但玉山金與三商壽分別至27日晚間、28日早上才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澄清媒體報導」的重大訊息,內容並未揭露任何具體併購進展、評估金額或董事會決議時間。此舉被市場解讀為公告過於延宕,資訊不透明。

彭金隆表示,有關上市櫃公司該不該發重訊,必須遵照與證交所的契約,其中共51條項目關乎發布重訊規定,至於是否有必要發布,則由公司自行判斷,但交易所可視狀況請公司說明。

彭強調,「我們一知道這件事就趕緊請交易所去了解」,證交所會找三家公司(玉山金、中信金和三商壽)做了解,將請證交所查明後對外說明。

至於立委賴士葆質疑,此案金管會銀行局及證期局如同「路人甲」。彭金隆則回應,金管會不是路人甲,玉山金和三商壽的協商過程,必須經過董事會後做出正式決議,才會送到金管會。

證期局:若進入實質協商未公告,恐違揭露義務

針對玉山金與三商壽併購案重大訊息公告時機遭質疑,金管會證期局28日強調,上市公司若有併購、合併、分割或股份受讓等重大決策,一旦經董事會決議,就應立即對外發布重大訊息,確保市場資訊的即時與公平。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指出,公司若以「市場傳聞不予評論」為由,延遲公告或不主動說明,並不能取代公告義務,主管機關將依相關法規進行查證。

同時,重大訊息的揭露應以「對投資人或市場有重大影響」為原則,公司應主動評估並適時公告,若確實已進入協商或達成共識,卻仍未對外說明,恐違反資訊揭露義務。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若公司未依規定公告重大訊息,最高可處新台幣5百萬元罰鍰。

三商壽RBC低於法定標準,彭金隆:溢價反映持續經營價值

另一方面,立委鍾佳濱則關注三商壽資本適足率(RBC)不足200%法定標準,玉山金為何願意溢價收購?

彭金隆說明,「財報價值」與「未來持續經營價值」是兩種不同概念,因此收購合併案時常會出現所謂溢價,就是因為大家對「持續經營價值」預期不同。

若以現在看到的價值(立即清算角度),僅能反映資產的淨變現價值;但若企業具持續經營的能力,他看到的長期價值就會不一樣、更高,「就像開一家餐廳,若馬上清算設備,就只值這些錢,但若我經營能力好,看到的價值會不同」。

市場傳出玉山金出價8.2元,總合約470億元拿下三商壽,不過,仍必須在年底前增資三商壽把RBC拉回200%以上,預期未來投入成本相當可觀。彭金隆也說,三商壽以往的資本缺口不會因過渡措施而消失,未來接手者必須概括承受。

鍾佳濱進一步詢問,玉山金願意溢價收購是否與ICS過渡措施有關?彭金隆回應,這是雙方協商過程,金管會不會介入價格判斷。

(原始連結)


更多信傳媒報導
明年小感冒等「輕症」衝大醫院要自付1200元?醫:改革方向對但信任機制不能少
黃國昌願請習近平吃雞排 批賴清德方向不清楚
聯準會再次降息1碼 FED主席鮑爾卻淡化12月降息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