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被搶趁機拍個資 他「PO網肉搜」秒變被告!下場曝光
男子阿雄(化名)今年1月間前往派出所報案,卻趁著警員製作調查筆錄時,偷偷拍下嫌疑人的個資,再PO上網「肉搜」,結果反而害到自己。橋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阿雄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