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的《鏡週刊》報導引述曾與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合作的律師指證王向偷拍集團買照片爆料,如果律師願意,他也可能成為王義川告黃國昌的證人。(圖片來源/信傳媒資料庫)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曾聘用的律師柯晨晧向《鏡週刊》出面證實,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的爆料來源是由「黃國昌狗仔集團」提供,王鴻薇則全盤否認,指柯晨晧講的都不是事實。

王鴻薇曾合作過律師,親自指證王買偷拍照片來爆料

《鏡週刊》7日的報導中,柯晨晧對《鏡週刊》表示,自己和王鴻薇的助理張凱維原是辯論賽戰友,2022年張為了找律師到王的服務處提供選民法律諮詢,所以跟他聯絡,雙方才開始密切往來,雙方在林智堅論文抄襲案合作不錯,隔年,柯開設法律事務所當起老闆,張凱維聽說之後找上門,自稱有門路,誇口要帶柯搞選舉事業、發大財,並且提及跟謝幸恩的利益關係,「那是我第一次聽到謝的名字,張的神情跟語氣讓我印象深刻!」柯回憶說。

《鏡週刊》報導,柯晨晧說,當時他不知道謝幸恩是黃國昌狗仔集團成員,只覺得她提供的爆料內容粗糙、證據力弱、出包率高,但張卻堅稱謝提供的資料沒問題,結果就是害老闆王鴻薇跟著倒楣。

律師還爆出,王鴻薇凹別人做免費服務

柯晨晧還對週刊爆料王鴻薇凹他做免費服務的事情,他表示,王自認身邊的人都是沾她的光、都想靠她拿好處,當然就要為她付出,「王對金錢斤斤計較,常要求我做『義工』,要我免費花一、二週時間調查爆料資料,就連打官司的律師費也要拗,讓我感到很不被尊重」

《鏡週刊》引述柯晨晧的說法,有次王鴻薇要幫新北板橋餵毒案的老師控告王婉諭,找他免費幫忙寫狀紙,王只有自己被告了,才肯動用政治獻金來支付打官司的費用,去年王在立法院掌摑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二人互告傷害,王只願支付低於行情價4萬元的律師費。潘孟安提告王鴻薇侵害名譽,王一審輸了,也要他免費提上訴,「根本是吃人夠夠,非常離譜!」

王鴻薇全盤否認,反指律師向她募款

對於柯晨晧的說法,王鴻薇辦公室幾乎第一時間就回應,全盤否認,並提出三點回應。1、本人自始不認識也未曾以任何方式聯繫過謝姓記者,經過我跟助理詢問了解,助理也向我再三確認,本身沒有參加任何吹哨者協會運作,或與黃國昌委員有任何直接跟間接的實體聯繫。事實上,政治人物公用信箱、以及助理聯絡方式本來就公開,消息來源不論是當事人、甚至是記者,都可以很輕易提供資料。

 2、經查,具名報料之柯姓律師,確實為本人潘孟安案一審委任律師,卻於憲判字第8號,涉及死刑存廢大法官憲法法庭判決前,以個人身份邀請我擔任反廢死公投領銜人,與此同時也直言要藉此募款,我個人深表不認同,委婉拒絕,不料柯姓律師竟憤而逕自解除委任。並不斷對外發表針對本辦公室不實言論。

 3、本辦公室助理,協助同黨及友黨政治人物,均未違法。 鴻薇身為媒體出身,對於鏡週刊用這種無限上綱,牽扯其他政治人物,配合司法追殺、騷擾,如今波及基層助理只為了做政治惡鬥與政治偵防,就是為了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掩飾自己的弊端,給予最嚴厲的譴責,相信國人也都看在眼裡,更不會認同。

侯漢廷也被爆花了冤枉錢,亦否認買照片爆料

然而柯晨晧指控內容很嚴重,立委辦公室買資料來爆料,若是假的,將涉及誹謗、妨礙名譽等罪,若王鴻薇提告將有很大把握勝訴,對此,媒體向王鴻薇辦公室提問,是否會對柯晨晧或者《鏡週刊》提告,截至中午12點之前均未回應。

此外,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也否認《鏡週刊》對其買偷拍照片的報導,提出3點回應,1.本人不認識也未曾聯繫過謝姓記者,更與黃國昌主席沒有任何私下聯繫方式。2.民代獲得情資爆料,本就多元管道,對於弊案內容查核均需要付費委託專業鑑定、法律諮詢。3.意圖利用我對藍白進行政治鬥爭,大可不必。

(原始連結)


更多信傳媒報導
財富必修課》無視政府關門美股依舊走揚 未來一周觀察5大重點
藍白擬聯手退回總預算案 要告發卓榮泰瀆職
免開胸、不停心...醫公開最新「胸主動脈弓單分支人工血管支架手術」高齡患者也能受惠